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八十五章 纯乾太一

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

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

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

下载APP
终身免费阅读

添加到主屏幕

请点击,然后点击“添加到主屏幕”

    四人食用朱果后修为大增,纷纷向小金道谢。

    小金摆摆手:“行了,你们走吧,我也该歇会了,对了,时七,你过来一下,我有话对你说。”

    说罢,小金转身走进民房之中。

    时七点头,随小金再次来到民房内。

    小金率先开口:“时七,我知道你现在心里肯定很多疑问,应该是关于你师父白鹭真人,关于四友的。”

    时七点头:“我确实有很多疑问,您能帮我解答吗?”

    小金沉思了一会。

    缓缓说道:“不能。”

    时七摊手:“那不就得了,你们好像总有秘密瞒着我,师傅也好,你也好,还有四友,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,百里剑有什么秘密,神雷有什么秘密,还有千韧盾,为什么你们上古的人都对这些东西这么熟悉,却又不和我说。”

    小金摇摇头:“没有人愿意瞒着你,时七,归根结底,还是你的实力不够强大,如果你实力足够强大,强大到能触及到这些事情的时候,我想到时候不需要你问,很多事情都会主动来找你的,到时候,你便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时七点头:“顺其自然吧,我知道我前方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。”

    小金叹气,沉思了数息后,低声说道:“有很多事,我也不了解,虽然我也想去探寻。”

    时七:“金前辈,你何不走出这洞府,朱果已经成熟了,你为何还要待在这里?”

    小金:“我?不是我不想离开,而是我在这里还有未完成的使命,而且,我就算想,也没法离开。”

    时七:“没法离开?”

    小金点头,然后一字一句的说道:“想必你见过百里剑了吧?”

    时七皱眉,从乾坤袋中掏出百里剑放在身前,缓缓说道:“百里剑就在这里,晚辈当然见过了。”

    小金摇头:“不,我说的是百里剑的灵识。”

    灵识?!!!

    时七震惊:“你......你为何知道老疯子的事!”

    百里剑具有灵识一事,时七从未和任何人讲过,为何小金能够知道这件事!

    小金:“老疯子?哈哈哈哈哈哈,老疯子!这个称呼还真贴切。”

    时七继续问道:“前辈,你还没和我说,你为何知道老疯子的事!”

    小金停止了大笑,随后突然一脸严肃,他认真地对时七说道:“时七,接下来我和你说的事,你要向我保证,不会和任何人提起,只有你自己知道,你明白吗?”

    见小金一脸严肃,时七知道接下来说的事定是极其重要,他郑重的点点头,说道:“我保证,接下来金前辈和我说的事,只有我自己一个人知道,死也不会说出去。”

    小金点点头,随后叹息一声,缓缓说道:“我和老疯子,本质上是一样的,他是百里剑,而我,是小金。”

    !!!

    小金的这番话,再一次震惊了时七。

    时七:“前辈......你......你是说......你也是......”

    小金点点头:“没错,我也是法宝。”

    时七瞪大了双眼:“可老疯子明明说......”

    小金点头:“没错,神兵有灵,但不可有识,神兵有识,会遭受天道的制裁。”

    “你肯定想问为何我没有被天道制裁,反而存在的好好的。”

    时七连连点头。

    小金苦笑:“这就是我为何无法从洞府走出去的原因,这洞府是我主人所开,游离于十二州之外,不受天道的掌控,所以我可以脱身于法则之外,天道并不能制裁我的存在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一旦我走出洞府,踏进十二州的土地,意识便会瞬间灰飞烟灭,重新变为法宝。”

    “严格来说,我称不上是神兵,但我诞生了意识,和百里剑一样,我们都是托了我们主人的福。”

    时七问道:“你们的主人到底是谁?是四友最后一人吗?”

    小金点头:“是,但我不能说他的名字,严格上来说,我说不出他的名字。”

    时七疑惑:“说不出?”

    小金:“没错,因为主人的名字被他用通天之法在十二州屏蔽了,我们知道他的名字,却不能说,也不能写。”

    “我原本是三针,疾风、无影、灭兵,乃是主人的父亲托付给主人的家传法宝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,主人获得洗剑池的大机缘,将我放进洗剑池之中,三针合一,才有了我这枚金针,只是主人......不善起名,将我起名为小金。”

    时七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,心道怪不得有这么奇怪的名字。

    小金继续说道:“时七,把你单独叫来,其实并不是给你讲故事的,再跟你说了这么多之后,其实我想拜托你做一件事。”

    ... -->>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
上一章目录下一页

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

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

下载APP
终身免费阅读

添加到主屏幕

请点击,然后点击“添加到主屏幕”